报导:许良波
(吉隆坡10日讯)马来西亚佛教青年总会(马佛青)已指示各州联委会,必须去了解各州政府对于州内建造非伊斯兰宗教膜拜场所的指南和条规。
马佛青总会长薛振荣指出,各州针对非伊斯兰宗教膜拜场所的建造有一定的指南早就存在,惟一直以来都没被报导过。
他今日接受《东方日报》询问时说,马来西亚佛教咨询理事会也将于本周四(4月10日)晚上8时,针对雪州政府对于非伊斯兰宗教膜拜场所所设立的指南进行讨论,以商讨对策。
马来西亚佛教咨询理事会共有6个属会,包括马来西亚佛教弘法会、马来西亚金刚乘佛教总会、锡兰佛教精进会、国际佛光会马来西亚协会、马来西亚南传佛教总会,以及马来西亚佛教青年总会。
“我们已委托马佛青各州联委会,必须清楚了解各州对于非伊斯兰宗教膜拜场所的条规和指南,然后才带回来商讨。”
但他说,基于时间很短,马佛青各州联委会或许无法在本周四进行的马来西亚佛教咨询理事会会议前收集好相关资料。
“不过,针对非伊斯兰宗教膜拜场所的指南或条规也不是近期才发生的事情,因此,我们还是希望能在完整地收集资料后,再作出讨论。”
薛振荣也说,北马于上个月也才发生亚罗士打市政厅2035年地方发展蓝图草图,因未规划非伊斯兰宗教膜拜场地,引起非穆斯林及华社隐忧。
他指出,惟有关新闻只在地方版刊登,而未引起广泛的关注。
不过,他说,马佛青对于雪州高级行政议员邓章钦针对《雪兰莪城乡规划指南第三修订版》所引发的非伊斯兰宗教膜拜场所指南的争议,在第一时间作出澄清表示欢迎。
另外,大马道教总会总会长陈和章指出,如果要非伊斯兰宗教膜拜场所不能设立在穆斯林住家范围50公尺内,那么已经没有地方可建庙宇了。
他指出,各宗教团体的代表早前和雪州政府对话时,已清楚表达意见,反对州政府所设立的指南。
惟他说,有关的指南在公布后,他们之前所反对的条文仍被采纳,他们也不懂原因在哪里。
《雪兰莪城乡规划指南第三修订版》今年1月1日正式生效,新指南规定,非伊斯兰膜拜场所不能设立在商店、住家及穆斯林住家50公尺范围内的条款,引起社会哗然。
新指南也规定,非伊斯兰膜拜场所建筑物高度不可超过附近清真寺、须考量到颜色、背景必须与周围发展协调。
此外,根据指南,酒店、商业中心、会议厅、展览馆等,都必须保留一定的面积,来建设祈祷寺,不能建在厕所、屋顶、地下室、排水污管通道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