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0日讯) 民主行动党古来国会议员张念群认为,随著首相署提呈《2017年性侵儿童法案》将儿童定义为18岁以下人士,政府是时候修正其他法令禁止童婚,将合法结婚年龄划一在18岁。
她说,根据法案第15条文,触摸儿童的身体部位都属于肢体上侵犯儿童,这与现有法律存在冲突。
张念群指出,根据现有法律,18岁以下及16岁以上的非穆斯林少女,只需获得州务大臣或州首席部长的批准就可结婚,这明显与法案互相抵触。
“若一个少女在16岁结婚,婚后一定会有亲密关系,这显然已抵触上述条文。”
她也说,根据刑事法典第375条文即法定强奸,任何人若与16岁以下少女发生性关系,即使获得少女的同意,也等同于强奸。
她今天在国会召开新闻发布会时指出,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曾表明,政府将配合这项法案,针对其他法律进行适当的修正,因此,她希望政府能够修正与法案有冲突的法律,禁止18岁以下少女结婚。(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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