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9日讯) 内政部今日发文告澄清,允许迪士尼真人版电影《美女与野兽》以“一刀不剪”的方式在我国上映,实属电影上诉委员会(JKRF)的决定,而非电检局“U”转了本身的立场。
文告指出,在《2002年电影审查法令》下,任何电影在我国电影院放映之前,都必须受到内政部管辖的电检局过滤及审查,并将电影依据不同的等级分化。
电检局的权限包括,不作任何删改批准电影上映、作出些许删剪才让电影上映或禁止电影上映。
文告表示,电检局也必须遵照内政部拟定的电影指南进行审查,内容涉及国家安全及公共秩序、宗教、社会文化和礼仪。
文告指出,电检局于今年2月17日检阅了《美女与野兽》后,决定以“删剪后批准”的方式让电影放映,即3次删剪,以及1次对白消音。
内政部解释,这是由于这些情节和对话中含有鼓吹同性恋文化的元素。
至于电影被延迟播映,文告说,这是制片商迪士尼及电影发行商,即大马“Buena Vista Columbia Tristar Films”私人有限公司的决定,与电检局无关。
文告指出,在《2002年电影审查法令》下,任何人若对电检局的决定感到不满,都可以在30天内向电影上诉委员会提出上诉;而迪士尼则是于本月20日提出上诉。
该委员会是在次日,即21日检阅了这部电影,并在考虑制片商的上诉后,决定让电影在一刀不剪,并列为“P13”辅导级电影的情况下,完整上映。
有关委员会表示,这是因为电影里的同志元素尚属轻微,影响不大。
文告指出,电影上诉委员会是在《2002年电影审查法令》下成立的一个独立机构,因此不受电检局的决定约束;他们有权批准、改变或逆转电检局的决定。
有鉴于此,有指电检局在《美女与野兽》的课题上做“U”转或改变决定的说法是毫无根据的。
文告说,电检局及电影上诉委员会的存在独立于彼此,充分发挥了电检程序中“检查与制衡”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