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8日讯) 21个公民团体吁国阵政府以国家为重,坚决维护世俗联邦的国本,收回由政府提出修正《1965年伊斯兰教法庭(刑事权限)法令》(简称355法案》的决定,不让马来西亚立国的道德基础受到侵蚀,种下国家分裂的种子。
“如果国阵联邦政府拒绝悬崖勒马,那么所有国会议员必须把国家利益放在第一位,投票反对《第355号法令修正案》,维护1963年成立的马来西亚作为世俗联邦的地位。”
21个公民团体联署发出联合文告指出,高度关注伊斯兰党主席哈迪阿旺去年11月下旬,针对《355法案》所提呈的私人动议,以及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在3月证实,政府接管及在国会提呈《355法案》一事。
文告指出,修正案动摇世俗联邦国本。马来西亚是奉行世俗制的联邦,当年立国谈判时强调宗教自由,伊斯兰刑法完全不在议程上,如果当年伊刑法出现在谈判议程内,马来西亚恐怕早已胎死腹中。
“伊党主席哈迪阿旺的355修正案将让吉兰丹与登嘉楼的3项伊刑法立即得以落实,即未婚通奸100鞭、诬告通奸80鞭、饮酒40至80鞭。这将动摇世俗联邦的国本,危害马来西亚立国的道德基础,并种下国家分裂的种子。”
文告说,所谓“东马穆斯林不受影响”之说,是分化东西马、麻痹东马的政治谎言。《355法案》 一旦通过,吉兰丹与登嘉楼两州的伊刑法刑罚立马可以实施,而其他刑罚也可能调整至30年、10万罚款与100鞭的上限。
“除了丹登两州,西马其他州属也可能群起效仿。法律的实施看犯罪地点,即使外国人也不能免,绝不可能以州籍排除东马穆斯林,唯一不受伊斯兰刑事法管辖的只有最高元首和马来统治者,因为他们只能够在实施普通法的特别法庭下被提控。”
此外,世俗国家可以在个人与家庭事务上允许宗教或习俗法管制个别社群,却不能让宗教或习俗法凌驾于全民共用的法令。伊斯兰法庭刑罚今天若得以扩大,其管辖的罪行范围明天难道不会扩大?长期要全面实施伊刑法的哈迪有可能到此为止吗?
文告也认为,《355法案》 影响全民,所有国人都有权发表看法,包括表达对决堤危险的担忧。反对《355法案》是维护1963年确立的世俗联邦,不是反伊斯兰,也绝不可视为族群之间的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