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导:廖诗弦
(吉隆坡24日讯 )将在明年落实的“就业保险计划”(EIS),若有员工遭解雇,将可连续6个月领取相等于半个月薪金的金额作为补贴。
根据“就业保险计划”的初步建议,索赔的数额仍会设下顶限,即4000令吉,换言之,此计划对于高薪员工而言,其中并不划算。
与此同时,雇员也必须缴付保费超过一年之后,才能索赔。
大马雇主联合会执行董事拿督三苏丁向《东方日报》透露,据目前掌握的详情,只要是在非自愿情况下离职的员工,都能在离职后的6个月期间,每个月获得相等于半个月薪金的补助。
他强调,按照这样的赔偿方式,为员工带来的福利其实并不多。
他说,只有在私人领域的工作人士需要交付相关费用,但实际上遭开除的员工比例还是很少,赔偿金额也不多,所以效益不大。”
“这项措施,表面上看起来不错。但你要想,你每个月都需要缴保费,为了就是确保你一天被裁员之后,有一笔为数不多的赔偿金?”
他重申,“自愿离职”(VSS)计划下的员工,并不在受保范围内,但在私人领域工作者,依旧需要缴付相关费用。
他说,至于索赔程序或其他细节,政府目前为止还未告知。惟这些细节都尚未拍案,还有待相关法案提呈国会后,才算敲定。
无论如何,他坚持认为这项计划没有落实的必要。
“我国目前已有公积金的方案,完全没有必要再行就业保险计划。”
他认为,若政府有心想保障雇员遭开除后的生活经费,应该以公积金的方式落实“就业保险计划”。
“这样一来,员工每个月所缴付的金额将会被纳入一个户口,万一遭到裁员,就会受保。若是没有遭解雇,员工依旧能够在所定年龄把户头内的金额提出来使用。”
“否则,没被解雇的员工所缴付的岂不是石沉大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