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3日讯)以大马雇主联合会为首的90个国内工商组织,齐声反对政府落实“就业保险制度”(EIS),并认为现有的员工法令,已足以保障被裁员者的福利,政府不应再加重人民的负担。
大马雇主联合会执行董事拿督三苏丁表示,这项制度有明显的缺点,最后将造成雇主及雇员,面对双输的局面。
他说,雇员和雇主都无法从这项制度中获利,因为被裁员后没有获赔者少只又少,仅占大马总人力的0.03%。
他指出,即使是1997年至1998年的亚洲金融风暴,裁员人数仅占了总人力的6%。当时在裁员者中,95%的被裁员者都有获得赔偿,仅有5%的被裁员者没有获赔,即总人力的0.03%。
三苏丁指出,根据就业保险制度,雇主与雇员各需缴付薪酬的0.25%作为保费(总数为0.5%),目前全国私人界员工人数为680万人,若以员工平均收入2800令吉计算,大马所有雇主和雇员每年总共需把11亿4200万令吉,投入就业保险中。(计算法:0.5% x 680万 x 2800x 12)。
保费多过赔偿金
不过,不获赔员工却只占了总人力的0.03%,因此,政府绝对不会赔偿超过1713万令吉,赔偿的金额仅占所总收入的1.5%。
他表示,按照政府每年可收取的11亿4200万令吉,也没有设下顶限,这笔数目会非常庞大,获赔员工少之又少,这笔钱最终也不知道会用在何处。
雇主和雇员每个月都需缴付保险,除非员工被裁,否则就无法得到这笔赔偿金。
影响国家经济
90个工商组织今日在马来西亚中华总商会会议室召开联合记者会,反对政府落实这项政策。出席者包括大马国际工商总会(MICCI)顾问丹兰、马来西亚纺织制造商协会主席陈天保、马来西亚塑胶厂商公会总会长拿督林国文、大马厂商公会副会长达利斯、马来西亚酒店业者公会主席谢瑞熙、马来西亚建筑商公会主席符续理及大马中小企业公会总会长拿督江华强。
三苏丁强调,1980年劳工法令(停职及解雇福利)足以保障被裁员者的福利,一旦落实就业保险制度,就会出现更多不负责任的雇主,因为雇主知道即使员工被裁,也会获得保险赔偿。
他也说,一旦落实这项政策,就会影响国家经济。“当雇员和雇主都需缴付薪水的0.25%,雇主就会减少成本,员工的消费能力变低,市场上就会损失11亿4200万令吉,影响大马经济。”
据报导,内阁在上周已通过这项政策,人力资源部长拿督斯里里察烈则会在今年7月提呈就业保险制度草案予国会。
据了解,这项制度的目的旨在通过提供金融援助,以及重新学习及提高技能的机会,来协助失业雇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