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广东省佛山市发生“小悦悦事件”,年仅2岁的小悦悦先后被两辆车子碾过,在7分钟之内有18名路人经过,但都没有人施以援手,直到7分钟后才有一名长者帮忙,但可惜此时该名女童已经错过黄金救援时间因而毙命,引发见死不救的舆论风波。
针对见死不救应不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本期两位嘉宾对此抱有不同的看法。刘祖康律师指出,法律有其存在性,即让人民将把提供援助作为义务,避免导致他人失去生命。
但身为NLP合格执行师的陈云娟不赞同利用法律规定人们提供援助,她认为救人是很自然的事情,是发自内心的行动,但一旦有法律条规,人们反而会担心需要为此负上法律责任,而打退堂鼓。
她以心理学角度解释,人们遇见紧急情况时,宁可拍照上载或是使用脸书直播,这关系到“责任分散法”以及渴望得到肯定和关注的心态。
她解释,若事故现场只有一名目击者,那人必定会马上给予帮助,而责任也不会考虑自己能力是否足以提供帮助、或是拍照上载等。
“责任分散法主要是当一群人遇见事故,大家会觉得如果我不帮忙,其他人也会帮忙,而当在我要开始帮忙的时候,多数人会质疑自己的能力,但这时候,只要有一个人伸出援手,其他人就会马上给予协助。”
刘祖康则指出,在提供援助一事上,责任分散法导致人们没有采取援救行动,他认为仅依靠道德准则充满了不确定性,因这很大程度上有赖于社会文化背景。
“没有法律存在,那每个人就依自己人性而行动,那可能导致一条人命的消逝。人性很美好这观点没错,有道德准则是好事——但谁来制定这个准则?”
陈云娟就说,她虽认同法律存在必有其意义,但法律无法唤起人们良知。她称,社会教育、道德和辅导课,这些都在提升人们真善美以及道德准则。
刘祖康透露,在民法国家,如德国、意大利、法国都把“见死不救”列为犯罪行为;至于实行普通法的国家,如大马则有《好撤玛利亚人法》(GoodSamaritanLaw),让自愿向伤者、病人救助的救助者免除责任的法律,目的是是见义勇为者在做好事时没有后顾之忧,不用担心因过失造成伤亡而遭到追究。
“良知是好,但它很客观,所以我们不能仅靠教育或良知。”
陈云娟对此表示,这法律对于那些出于真心想提供协助的人来说,是两全其美的方法。
主持人邱淑霖总结说,教育需要长时间培养,但法律能立竿见影。刘祖康补充,法律有特定的阻吓作用,惟必须取得平衡点。
嘉宾DJ:刘祖康律师 陈云娟NLP格执行
电台主持人:丘淑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