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0日讯)上诉庭驳回4名社运学生挑战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第4(2)(b)条文违反联邦宪法的申请。
由上诉庭主席丹斯里劳勿斯、拿督斯里查卡利亚和拿督巴拉萨组成的上诉庭三司,今日一致驳回阿当阿里、莫哈末沙夫万、依山布卡里及莫哈末布卡立所提出的上诉申请。
劳勿斯认为,上诉庭不应鼓励任何人在案件已开审后入禀任何申请提出挑战,而是应让审讯继续进行,直到案件审结后,才决定下一步行动。他说,案件正处于自辩阶段,因此应继续审讯,而阿当阿里等人仍有时间入禀申请。
上诉庭三司批准总检察署所提出的初步反对申请,驳回阿当阿里等人的挑战。
阿当阿里等4人因涉嫌于2013年在马来亚大学附近的清真寺参与“505黑色大集会”,而在《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第4(2)(b)条文下被控。
高庭尔后判处他们判表罪成立,案件进入自辩阶段,并定在2月27日续审。阿当阿里等人入禀高庭,挑战《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第4(2)(b)及第4(3)条文违反联邦宪法第10(1)(b)条款,不过,高庭已在2016年5月23日驳回有关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