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9日讯)没有合法航空服务准证“偷飞”的Suasa航空公司今日在雪邦地庭面控时,俯首认罪,被罚款38万令吉。
Suasa航空公司是在没有获得大马航空委员会的航空服务准证(ASP)下,提供往返吉隆坡和浮罗交怡岛的航班服务,因而抵触《2015年航空委员会法令》第36条文。
Suasa航空公司今日在雪邦地庭被控,并表示认罪,因而被罚款38万令吉。
大马航空委员会今日发表文告指出,该委员会有权发出、冻结和吊销航空服务执照(ASL)和准证,任何没有航空服务执照或准证的航空公司,是不允许在国内进行任何航班。
“任何公司欲进行商业航班,必须持有由大马航空委员会所发出的航空服务执照或准证,以及大马民航局所发出的航空营业许可证(AOC)。”
文告表示,Suasa航空公司曾向大马航空委员会提出申请,在2016年7月22日运作从吉隆坡飞往浮罗交怡岛的商业航班,基于该航空公司没有合法航空服务准证,当时该委员会拒绝其申请。
然而,Suasa航空一意孤行,在同一天以首航试飞的方式启运该航班。
“有鉴于此,大马航空委员会随即展开全面调查,并将此案件呈交给总检察署。此案检控官是阿巴扎菲力和阿翟尼占。”
大马航空委员会在文告中强调,遵守法律和规则是进入航空领域的基本需求。
“所有航空公司运作前,必须获得执法当局的审批,不止是大马法律,也必须遵循国际水平和文化。”
大马航空委员会执行主席丹斯里阿都拉阿末表示,该委员会所采取的严谨举措,旨在保护消费者,因此该委员会坚守岗位,对付任何不遵守航空领域的法律和规则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