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讯 )牵动宗教组织纳税利益的《1967年所得税法令》修正案在毫无预警之下通过,震惊宗教界和不满,马来西亚基督教联合会主席尤方成称,昨日与财政部副部长拿督李志亮的会面中,他提出希望政府重新考虑有关条文修正。
尤方成证实,马来西亚基督教联合会昨日已与李志亮见面,讨论《1967年所得税法令》条文修正,要求厘清《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13(1)(b)条文的修正内容,以进一步了解宗教组织需要纳税的收入。
他说,该会也要求政府重新检讨该修正条文,以及推迟实施时间,让宗教组织有更多时间去了解新的纳税内容。
最好恢复原来条文
尤方成表示,在会面中,李志亮一方称会考虑马来西亚基督教联合会的意见,也会关注宗教组织面临的问题。
尤方成在回应《东方日报》询问时透露,昨日的会面持续了一小时半,只有马来西亚基督教联合会参与见面,没有其他宗教组织。
他说,马来西亚基督教联合会没有提交备忘录给政府,只是口头讨论,并没有得出实质性的成果。
尤方成称,对于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他个人认为是恢复原来的条文,并且动用现有的力量把利用宗教敛财的罪魁祸首绳之以法,而不是用新的修正条文来惩罚奉公守法的宗教组织。
另外,五大宗教协商理事会副主席陈和章向本报证实,涵盖佛教、兴都教、道教、锡克教和基督教的五大宗教协商理事会没有参与昨日的会面。
第二财政部长拿督佐哈里早前说,国会提出修正《1967年所得税法令》的主要目的在于填补有关法令的漏洞,确保宗教团体不能使用信徒的捐款进行商业用途,从中牟利。
他表示,内陆税收局的资料显示,许多非营利组织及宗教团体活跃于投资,一些频繁使用信徒的捐款进行产业买卖,从中赚取丰厚的利润。有鉴于此,我国需要一套系统确保公众的捐款只能用于宗教用途,而非用来赚取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