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于晚上8时36分
(吉隆坡23日讯)内政部长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将向国会动议,把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第4(5)条文,即一名警阶在警监以上的警员,有权延扣一名嫌犯28天协助调查的条文,再延长5年。
如果国会通过有关动议,就意味著国安法令所赋予警方“未审先扣”的权力,将从2017年7月31日到期后,再延长5年至2022年7月30日。
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于2015年12月1日提呈国会一读,并在同年12月3日,在一片争议声中,以107票赞成及74票反对下获得国会下议院通过。该法令也在颁布宪报后,于2016年8月1日正式生效。
内政部长向国会提呈的动议提及,他是根据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第4(11)条文,提呈上述动议。
根据国安法第4(11)条文,该法令的第4(5)条文,每5年必须向国会提呈检讨。国安法令第4(5)条文阐明,一名警阶在警监以上的警员,有权延扣一名嫌犯28天,以协助调查。
最近,警方援引该法令扣留净选盟2.0主席玛丽亚陈28天再掀争议,惟内政部副部长拿督斯里诺嘉兹兰在昨日受询时声称,警方是按照程序逮捕及扣留玛丽亚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