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2日讯)民政党重申反对伊斯兰党全国主席拿督斯里哈迪阿旺欲修订1965年伊斯兰法庭(刑事权限)法令的举止。
民政党全国主席拿督斯里马袖强强调,民政党议员肯定会对哈迪阿旺所提呈私人法案投反对票。
马袖强也是安顺国会议员,民政党目前共有2名国会议员。他说,民政党已向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提出另一个替代哈迪建议的议案,该党的建议,包括有必要保障及法律约束以确保355条文符合联邦宪法的精神。
缺少判刑法律保障
马袖强今晚发表声明说,民政党尊重伊斯兰教为联邦宗教,但非穆斯林的考量也必须纳入该修订案的条文中,他们有理由相信哈迪所建议的355条文修订,是企图在吉兰丹州实行伊斯兰刑事法。
他指出,法治的一个基本组成部分是所有判刑权力必须有可分辨的界限,判刑权力必须有上限,以确保在立法机关最崇高的意图下,也不会被滥用。
他认为,哈迪阿旺的建议包括355条文2A新的部分,该部分没有上限,同时也缺少任何判刑法律的保障,而且可能遭滥用,更何况它不符合联邦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