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7日讯)大马人权委员会强调,人民拥有参与和平集会的权利,任何机构下令阻止人们参与集会,都违反联邦宪法第10(1)条款。
该委员主席丹斯里拉扎里指出,大马人民包括公务员、大学生、学术人员及教师,在《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下都拥有参与和平集会的权利。
他说,若政府、大学及各部门发布通告禁止学生或员工参与和平集会,就已违反联邦宪法。
他也表示,警方及相关当局应该维持示威活动的秩序,以确保示威活动不会演变成恐吓及暴动。
因此他促请警方,必须确保集会现场维持秩序,让所有大马人都能够清楚的表达他们的立场与意见。
拉扎里今日针对将于本周六举行的净选盟5.0集会,发表文告如是表示。
“大马人权委员会支持警方在这方面的努力,特别是显示纪律与和平执法上。这显示了大马的政治成熟。”
他也补充,委员会将会在集会现场,派代表监督集会的进行,委员会过后也会设立投诉单位,接受公众的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