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8日讯)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昨日与彭亨州土地局及陆路交通局特别行动队伍,联手展开“取缔偷沙行动”,逮捕了一名淡马鲁县土地局职员及2名男子。
据了解,这名在淡马鲁县土地局工作的职员,被指每月从2个偷沙集团收取8500令吉的贿金,以包庇偷沙行为。
此外,另外2名被捕者则分别是公司主管及罗里司机,他们被指收取500令吉贿金,以把6辆被充公的罗里放行。
被捕的淡马鲁县土地局职员现年48岁,他是在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7(a)条文下,接受调查。至于现年58岁的一家公司的主管,以及49岁的罗里司机,则在是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7(b)条文下被调查。
延扣5天助查
3人今日被带往推事庭申请延长扣留,获推事纳兹瓦批准延长5天,以协助调查。
反贪会也从嫌疑犯口供中得悉,还有另10名执法人员涉及收取偷沙贿金,每人每个月从有关公司收取250至350令吉的贿金。
彭亨州偷沙问题猖狂,据彭亨土地和矿业局的估计,彭亨州政府每月损失18万令吉。
据悉,有关偷沙集团自2014年中旬就开始非法经营,他们使用13D运输表格来载送矿物,并故意调整路程里数以避免缴税。
这3名被逮捕的嫌疑犯也称,另有一些偷沙集团为了掩人耳目,则用特定的贴纸来标记非法偷沙或超载的罗里,但因每个月有给贿金,因此受到“特别关照”,不会被检查出来。
大马反贪委会及陆路交通局特别队伍已取获了6辆偷沙罗里,这些罗里都有相同的贴纸及“特别关照”的执法人员。
这些从淡马鲁偷运出来的沙石,都在雪隆地区出售;而为了避免罗里在半途因超载等问题被拦截,所参与的运营商也必须承担路上的“疏通费”。
为此,大马反贪委员会也将会继续沿线调查,所有被指涉及偷沙事件的执法人员及运营商。
大马反贪污委员会副主席(行动组)拿督阿占巴基今日证实,反贪会昨日展开的逮捕行动,但他拒绝透露更多的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