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20日讯) 选区重划后,过半州属的选区最多选民和最少选民的选民比例出现4:1差距,严重违反宪法内所规定的1:1比例。
槟城研究院研究员黄进发表示,根据联邦宪法第13项2(c),每个选区的选民数量得大致相等,除非选区面积已超标,但选民人数依旧不达标,方可例外。
他指出,雪兰莪的最多选民选区梳邦再也,与最少选民选区双溪侨华,之间选民比例已是4.05:1,明显不符合宪法中指的“大致相等”。
“如果4.05:1的比例也叫大致相等,那么我们也能称马币与美金大致相等。这显然是侮辱人民的智商。”
他表示,“杰利蝾螈”可以是主观的,可以被视作部分议员因为选区重划结果对自己不利,而发出咆哮。但选民数量悬殊的指责是有确切数据证实,选委会无法摆脱这项罪名。
黄进发今日在净选盟2.0召开的记者会上,如此表示。
他透过分析数据例举发生选区选民悬殊现象的州属包括吉打、槟城、霹雳、雪兰莪、柔佛、沙巴、砂拉越,以及联邦直辖区吉隆坡。
他说,选委会常以该城市人口密集,选民数量超标是合理的,反之乡区人口稀疏,选民本应过少为借口,却无列明衡量标准。
“选委会仅是公开选区人数,却没有公开选区面积,要人民怎么比较?”
他在记者会上也将过去2003年、2013年,以及2016年的选区划分结果做比较,后来发现3次选区重划后的结局都大同小异,问题不仅没有解决,甚至更糟。
“可见选委会不仅违宪,也没有履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