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3日讯)民政党全国法律及人权局主任峇日星促请政府展延即将在10月提呈国会的《1976年法律专业法令》修正案,因为这会干预律师公会及侵蚀其独立性。
他今日在民政党前副总秘书涂仲仪、槟州联委会前秘书吴竟诚及峇央峇鲁区部前主席连胜方陪同下,召开记者会列出法案其中4个争议点。
他指出,政府建议委任两名政府代表进入律师公会,明显是直接干预自我监管及自己处理内部管理事务的律师公会。
他说,政府代表出现在会议中,也将阻遏理事们畅所欲言,因为担心政府代表向部长公开内容。
“虽然我来自国阵,但也要批评说这修正案大错特错。”
他指出,第二个争议点是政府建议把会员大会法定人数从500人提高至会员总人数1万7000人的25%,即约4000人。
但他认为,这人数比许多专业团体来得高,如会员人数只有3万2000人的大马会计师协会,法定人数只需100人。
“加拿大律师公会有3万7000位会员,法定人数100人。拥有1300名会员的香港律师公会法定人数20人。”
他认为,极高的人数标准明显增加开会成本及负担,甚至导致大会瘫痪或流会。
他也指出,政府修改律师公会的选举制度,将限制领导层人选,让缺乏经验的人中选,削弱律师公会效率。
“掌管法律事务的部长被授权修订律师公会的选举条例及理事会,明显是干预律师公会的独立性。”
峇日星建议,政府应与所有相关党团,针对整体法律专业事务进行更全面的谘询,如大马律师的资格、统一上庭资格,让大马所有拥有相关资格的律师在所有法庭上庭,包括伊斯兰法庭及民事法庭。
“民政党也支持首席大法官敦阿里芬建议的,分开司法及法律服务。地庭及推事庭不应由总检察长管辖,司法服务应由首席大法官掌托,法律服务则由总检察长负责,以避免利益冲突。”
他指出,民政党重申,独立的律师公会能扮演制衡角色,世界各地的律师公会都是如此。政府应正视律师公会提出的批评,鼓励更多建设性批评,有任何不认同的地方可进行讨论及解释。
他受询时说,一旦修正案被带上国会,将根据党鞭制投票而可能被通过,因此该党将在提呈国会前会见部长反映此事。但现在更重要的是,提高民众醒觉,该党也考虑举办游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