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讯)被控于今年1月在社交网站个人账号上载恶搞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虚假“小丑照”的大马社运分子兼平面设计师法米惹扎,今日入禀吉隆坡高庭挑战这项提控。
其代表律师沙惹占表示,此案已移交电子法庭审理,承审法官为扎曼莫哈末诺奥。
27日重新审理
他指出,其当事人是在今年8月17日入禀高庭,指《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1)(a)条文违宪,事因法米所面对的指控并没有清楚点名有关图像伤害谁的感觉。
此案原定于今日开审,因此法米也在庭上恳请法官暂缓此案,直到上述的申请裁决为止。
副检察官阿米拉没有对此提出反对,案件择定于9月27日重新审理。
控状指出,39岁的法米是于今年1月31日,在其社交网站及名为“kuasiswa”的instagram个人账号,上传一张纳吉的虚假“小丑照”。
投报者是于隔日,即2月1日下午6时左右,在位于雪兰莪州的蒲种山岭镇2区阅览该帖子,并向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作出投报。
控状指出,发表帖子者“蓄意伤害他人的感受”,因而抵触《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1)(a)条文,并可在同一法令的第233(3)条文下被定罪。
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一年,或两者兼施,也可在被定罪后每天被罚款1000令吉。
法米于今年6月6日在吉隆坡地庭面控时,表示不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