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日讯)“政治献金全国谘询委员会”预计近期向内阁建议,禁止三类公司向政党或政治人物提供政治献金,这三类公司为:外国公司、官联公司,以及与政府有贸易来往的公司。
我国到目前为止,都没有一套制度去管制政治献金,结果去年7月初,《华尔街日报》揭发一笔26亿令吉的资金汇入首相纳吉个人户头,引起全国哗然。
管制政治献金的呼声甚嚣尘上,纳吉也在同年8月14日,宣布成立“政治献金全国咨询委员会”,制定具有综合性和包容性的“廉正政治献金蓝图”。
经过将近一年的探讨,该委员会已经拟定3项原则,即外国、官联公司和与中央或政府有生意来往的公司,都不能提供政治献金。
政治献金委员会成员颜炳寿向《东方日报》指出,该委员会是一致认同上述3大原则,不过委员对3大原则不同的看法是,要如何去定义这些原则。
“大家都反对外国捐款,不过至于什么是外国捐款,外国的公司等,大家有不同的看法。”
他举例:“要如何定义什么才算是官联公司?如果政府持股比例只有30%至50%,是否也算官联公司?至于那些和政府有生意来往的公司,他们的子公司和母公司怎么办?”
颜炳寿也是远景研究中心联合主席,他说,这些都是法律细节问题,需要交给总检察署决定,如何对这3项原则做出明确的定义。
他指出,这些细节、定义和技术性的问题,需要让总检察署去负责草拟相关的法令,他强调说,希望各单位能够尊重这个委员会所提出的主张。
他透露,这份报告目前是在进行最后的文字修饰,以便报告读起来更容易明白,并且会在近期内提呈到内阁。
颜炳寿指出,委员会还有另一点无法达致一致的协议,即这份报告到底应该先公布,还是先与其它政党讨论。这些问题都需要进行协调,最后交由部长做最后的决定。
他也补充,该委员会其实也有提出一些解决的方式,要看哪里一个才是最佳的解决方案。
他说,委员会由建议大马要有一套法令管制政治献金。“目前除了马来西亚外,全世界先进的民主国家,都有了管制政治献金的法令,我们觉得这套法令是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