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影5日讯)董总、教总和独大三机构重申,绝对不会放弃对董教总教育中心和新纪元学院的管理主权,必会通过法律途径抗争到底,包括就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特大修章的判决提出上诉。
教总主席王超群今日代表三机构发言称,三机构与叶新田等人的官司,主要要解决的重点为董教总教育中心的管理权,以及公司董事会组织结构是否可以任意改变的问题。
王超群说,三机构提呈的法律诉讼共分成3项,即(一)2015年10月10日召开会员特别大会,修改公司规章,彻底修订董事会结构,把董总、教总和独大的董事会人数各从5人削减成2人,即总共15人变成只有6人。(二)针对批准修改章程条文的部长,三机构提出“司法检讨”要求。(三)三机构也按公司法181条文入禀法庭,要求厘清三机构的拥有权是否可以修改。
他称,三机构重申绝对不会放弃对董教总教育中心和新纪元学院的管理主权,必然会抗争到底,因为那是华社托管给三机构的责任。
“为了维护华社的教育资产,不负华社所托,三机构将会通过舆论谴责和法律途径,取回属于三机构的主导地位和管理权,责无旁贷。”
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主席叶新田在8月3日记者会上针对董总、教总和独大三机构对董教总教育中心提出的法律诉讼发表谈话,三机构今日召开记者会及发表文告回应叶新田。
吁华团关注事态
三机构呼吁叶邹审时度势,必须以民族大业为重,华文教育福祉为要,不要执迷于内部权力斗争,破坏先贤所建立起来的华教百年基业。同时也吁请华团密切关注事态的发展,并采取必要的行动来阻止叶邹的所作所为,以确保华社资产的完整性。
根据傅振荃记者会后解释,(一)及(二)项属于提出上诉,而第(三)项则是重新起诉。他指出,叶新田和邹寿汉原本是以董总主席及署理主席身份,代表董总出任董教总教育中心主席及义务秘书,然而当他们已失去董总的身份地位后,仍继续霸著这有关职位。
他说,董教总教育中心和新纪元学院名副其实属于董总、教总和独大三机构在1994年所共创,因此必须回到1994年,按著22年来的轨迹,才能在公正和民主的基础上,厘清三机构在董教总教育中心董事部的代表性及管理权。
出席记者会的董总、教总和独大代表,包括董总主席拿督刘利民、署理主席陈大锦、副主席杨应俊、秘书长傅振荃、财政张锦祥、独大董事赵燊儒、独大代表蔡庆文。
另外,针对叶新田指王超群等人没有出席董教总教育中心的会议一事,王超群称,他们从来没有收到过开会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