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讯)大马关税局规定,从今年10月1日起,所有本地烟草厂商需改用新的印花税,违例者将可在1976年国产税(Eksais)第74条文下被控。
该局指出,这项措施是为了打击私烟猖獗问题,以维护国家税收利益,确保我国在符合国际指标下,征收香烟国产税;这也是符合世界卫生组织及全球烟草控制架构公约(FCTC)指南所要求,执法当局需对国内所出产的烟草产品加以严密管制及监督。
关税局今日发出文告表示,这些本地香烟旧有沿用的保安墨印只允许被用到2017年3月31日,在此期限结束后,商家必须回收市场上所有仍使用保安墨的香烟。
该局说,为了让业者提供缓冲期,厂家可从8月1日起至9月30日起,分阶段落实烟草印花税的政策。
“若厂家未能遵从指示,那么关税局是有权充公有关香烟,有关厂家也将会在1976年国内税(Eksais)第74条文下被控。”
根据有关条文,一旦罪成,违例厂家将可被罚款不超过有关其国产税总额20倍的款项,或被判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重犯者则将可被罚款不超过其国产税总额40倍,或被判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关税局指出,从10月起,本地烟草厂家需改用新的印花税。关税局也呼吁民众若发现任何香烟走私及非法买卖活动,可拨打1-800-88-8855热线,向当局及时投报此事。
该局补充,除了上述条文,违规厂商或也将在2004年消费税法令第89条文下被控;一旦罪成,有关商家将可罚款不超过其税务总额20倍,或背叛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至于第二次违规的话,有关业者可被罚款不超过原有税务40倍的款项,或被判入狱不超过7年,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