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7日讯)前首相敦马哈迪等三造起诉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一案,敦马等人要求纳吉出庭接受盘问的申请,今日被高庭驳回。
高庭法官阿布峇卡今日在驳回这项申请时认为,在现段没有必要传召纳吉出庭接受盘问。
他说,这个阶段不应该批准传召纳吉出庭供证的申请,因为现在应该是先处理纳吉要求撤销此诉讼的申请。
他指出,如果高庭不批准撤销这项诉讼,那么只有主案审讯中才会处理传召纳吉出庭的申请。
纳吉的代表律师拿督哈法里占指出,法庭裁决敦马等人因无法满足法庭的要求,即是否有必要在这阶段传召纳吉出庭。
诉方代表律师莫哈末哈尼夫说,高庭法官阿布峇卡裁决,高庭现阶段无需决定到底答辩人的宣誓书是否出现矛盾之处。
“法庭依然可以在纳吉申请撤销诉讼时,决定究竟纳吉在宣誓书中是否有出现矛盾之处。”
他说,高庭将此诉讼定于今年8月4日进行案件管理,而诉方将决定是否针对今日的裁决提出上诉。
一号官员有待确定
敦马哈迪与前巫统峇都加湾区部副主席拿督斯里凯鲁丁及前巫统浮罗交怡区部女党员阿妮娜,于今年3月入禀法庭,起诉纳吉干预政府调查一马发展有限公司(1MDB)和26亿政治献金案。
敦马等人在诉讼中指纳吉滥用权力和失职,导致他不诚实和恶意妨碍、干预、阻止及推翻数个执法单位针对上述指控所展开的各项调查。
这也是马哈迪第一次起诉纳吉,马哈迪目前也是发动倒纳吉运动的主导人物。
起诉人在诉讼中指纳吉试图在有关调查中,避开负面的反响。他们也强调,首相没有宪法和法律权力,利用其职权来取得个人利益。
马哈迪等人要求法庭宣判,纳吉利用首相职、国阵主席职和巫统主席职,做出有关侵权行为,干预有关的调查,并且对他们履行公民权利和责任疑质1MDB、26亿献金和涉及SRC国际公司的4200万令吉的事件做出“不公惩罚”。
他们也要求法庭谕令纳吉,对政府做出26亿令吉的示范性赔偿,以及4200万令吉的加重性赔偿,同时他们表示让法庭估算确实的赔偿额。
此外,尽管一些人将美国司法部在诉讼文件中提及的“大马一号官员”指向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惟纳吉的代表律师拿督哈法里占表示,这个人物的身份有待确定。
哈法里占以本身没有负责美国司法部案件为由,不愿对此案给予置评。
他表示,自己只是在诽谤案中作为纳吉的代表律师,至于其他案件,他没有涉及,所以他不清楚美国司法部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