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于傍晚5时
(吉隆坡23日讯)总检察长丹斯里阿班迪警告槟城首席部长林冠英,不得再公开评论本身所面对的贪污案。
阿班迪表示,这是他对林冠英发出的最后警告。
他说,自从林冠英被控之后,总检察署曾经通过《星报》及林冠英的代表律师,向林冠英发出这项警告,但后者仍一意孤行。
“林冠英早前发表的言论,已经打击了我作为一名检控官的诚信。”
他今日发声明时表示,本身必须为这项有损名誉的莫须有指控,以进行辩护,并可能需要公开控方所拥有的证据
阿班迪亲自率领提控林冠英贪污案的检控团队,他表示,已经掌握了提控林冠英的证据,它们大部分呈书面形式。
林冠英是在6月29日被反贪污委员会以两项贪污罪名逮捕,分别指他将农业地转换为发展地使其本身和妻子从中受益,并以低于市场的价格购买原屋主彭丽君的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