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8日讯)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起诉马华前总会长敦林良实诽谤案,吉隆坡高庭谕令,前首相敦马哈迪的法定宣誓书不能成为本案的证据。
本案法官拿督诺比阿里芬今日接纳吉的申请,将马哈迪的法定宣誓书,从马华前总会长敦林良实的证据名单中删除。
法官认为,马哈迪的法庭宣誓书,其内容只是传闻,并没有确凿的法律基础。
纳吉的代表律师哈法里占过后向记者指出,马哈迪的法定宣誓书,其内容是高度可疑的,因为这些资讯没有可靠的来源,因此不能成为证据。
他说,法官今天也指示林良实,必须缴付5000令吉的堂费,同时择定在8月24聆审此案。
马哈迪是在今年2月15日,入禀这份法定宣誓书。
纳吉是在去年10月27日入禀法庭,就林良实早前发表有关一马发展公司(1MDB)言论,起诉后者诽谤。
纳吉将林良实列为唯一答辩人,并要求普通、加重和惩戒性赔偿。
林良实因在去年10月3日指出,基于纳吉的诚信受质疑,他认同前首相敦马哈迪要纳吉辞职下台的看法;他也认为,纳吉不应该把别人的钱汇入本身银行户头,而被纳吉提告。
林良实较后在去年12月14日通过代表律师提出“反起诉”纳吉。
他在答辩书中指出,如果纳吉在乎其名誉,应该起诉所有过去及现有批评他的巫统领袖和媒体,包括马哈迪、《华尔街日报》及揭弊网站《砂拉越报告》。
他说,纳吉兴讼的举动,是试图缔造一个印象,即将竭尽全力通过法庭程序维护自己的名誉,并以此合法化其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