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8日讯)大马厂商公会(FMM)呼吁政府,反暴利机制于今年杪期满后,应让商品价格随自由市场浮动。
该公会反对政府拟定一套新条规来管制有关净利调涨及反暴利,并认为这违反商业公平竞争及自由市场原则。
该公会认为,“禁止商家在落实消费税后调高净利”的反暴利机制于今年杪期满,政府之后就不应该再制定另一套机制管制物价的调涨。
厂商公会发文告指出,尽管该公会认同政府当初在刚实施消费税时,是有必要推介该项禁止商家在18个月内调涨净利的反暴利机制,惟如今消费税已全面落实,类似条规应当尽早被废除。
文告说,相比之下,其他国家如澳洲和英国在刚落实消费税政策时,这些国家的净利管制机制在消费税落实数月后就会被废除。
“我们认同这是有必要对那些将影响低收入群的生活必须物品实施价格管控,但是若对所有物品皆实施价格管制政策,这与自由市场原则是背道而驰的,这也影响或打击经商投资者情绪。根本没有其他国家会无限期地推行破坏公平商业竞争的政策。”
解市场垄断问题
厂商公会认为,除了特定必须用品,该项管制净利的机制应当被废除,即业者应被许可拟定其货品及服务的价格。对政府而言,落实这种可鼓励良性竞争,解除市场垄断问题以及强化现有竞争法令,以打击商家牟取暴利的方案更重要。
大马厂商公会针对政府检讨2014年价格控制和反暴利(净利率)条规,以引进鉴定暴利的新机制一事,这么回应。
该公会指出,有关新条例将规定商家需在特定期限,维持特定产品的净利调整利率,以管制所有领域所生产的物品,惟相关领域在成本及拟定价格的策略上皆存在极大差异,故此这样的政策是不可行及消耗时间的政策,即使落实了也难以奏效。
该公会补充,除了上述问题,落实有关新条规也对各领域在提升生产力、产品创新以及有效管制成本方面的事宜带来打击,这是因为许多届时为了维持当前的净利幅度,不惜削减其在各方面的成本开销,才能在不调涨净利的情况下继续营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