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1日讯)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已针对起诉伊斯兰党党报《哈拉卡》诽谤一案,向法庭入禀庭外和解献议。
纳吉代表律师拿督哈法力占向记者透露,纳吉是于7月4日向法庭入禀相关献议,不过,他未向记者公开庭外和解的条件。
他也说,法庭已择定7月26日为案件过堂,因《哈拉卡》代表律师须就庭外和解的条件,请示其当事人。
上诉庭主席丹斯里劳勿斯今天在内庭做出上述决定,并要求双方代表律师告知庭外和解的谈判结果。
《哈拉卡》代表律师为拿督达基尤丁以及旺罗希米。
纳吉是在去年3月18日,不满《哈拉卡》网站刊登关于一个马来西亚发展公司(1MDB)报导时,牵扯到其家人,因而起诉《哈拉卡》董事经理罗斯里和《哈拉卡》总编辑道菲耶也诽谤。该篇文章的标题为《一马公司资金用以资助里扎电影公司?》。
纳吉在诉状中指,该文章含有诽谤成份,破坏其声誉,以致他在社交媒体中遭人谴责。
纳吉也指,《哈拉卡》负责人道菲也没有尽新闻从业员责任,在刊登之前查明有关文章的真实性。
《哈拉卡》这篇文章,主要引述2月12日美国《纽约时报》的报导,评论一马公司与富豪刘特佐及纳吉继子里扎的瓜葛。
高庭于今年4月7日驳回纳吉要求修改其诉状内容,以加入总检察长丹斯里阿班迪和反贪污委员会的声明,并于5月23日驳回纳吉以法律论点要求法庭做出简易判决的申请。
总检察长的声明是确认26亿令吉是一项捐款,以及纳吉没有涉及SRC国际公司的案件;反贪会的声明则确认26亿令吉并非来自1MDB公司。
纳吉针对高庭的裁决,向上诉庭提出上诉,并于今年6月15日取得上诉庭发出暂缓令,暂缓高庭对此案审讯,直至其两项上诉申请审结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