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0日讯)东盟跨政府人权委员会(AICHR)的大马代表云大舜指出,东盟国家未来料将设立东盟法庭,以处理那些无法在当地国家法庭解决的纠纷。
他说,东盟跨政府人权委员会有意设立的人权法庭,其概念类似于美洲人权法庭、欧洲人权法院,以及非洲人权与民族权利法院,这些机制都是从跨政府人权委员会开始的。
“美洲人权法庭大概花了20年时间才设立起来,非洲也是这样。欧盟则是比较快速的,大概花了6年时间。东盟现在还在起步,我相信在很快的未来,我们会开始研究设立法庭的可能性。”
他接受《星报》专访时表示,东盟法庭成立后将能接受投诉、审理案件并给予裁决,但在这之前,有关案件必须先试图通过国内寻求解决。
“目前来说,(国内法庭以外的)其他机构的裁决不一定有法律效力,更多时候是偏向提供意见。不过,大部分时候,政府会按照有关决定执行。”
他举例说,如果国家宪法保障言论自由,同时也限制煽动仇恨的行为,如何诠释个中界线就是个问题;若该国最高法院裁定煽动仇恨是可以被广泛诠释的,那就可以上东盟法庭主张收窄有关定义,而这也会影响现有案件。
云大舜也希望东盟跨政府人权委员会能开始著手设定标准,谘询政府机关及非政府组织,厘清针对特定条文的定义,然后由东盟跨政府委员会将接纳有关定义。
“这么一来,律师打法庭案的时候,就能将东盟跨政府人权委员的诠释,甚至是其中判例,列为辅助意见。”
他也表示,东盟跨政府人权委员会过去6年在推广人权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但该会同时也决定不接受违反人权的投报,因此有关保护工作是有所不足的。
他举例说,保护难民之事也还未被列在议程上,因为该委员会还没有清楚定义难民的定义,因此设定标准之事目前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