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0日讯)国家石油公司农历新年广告《橡胶男孩》涉嫌抄袭风波续发酵,大马独立导演陈翠梅回击李奥贝纳(Leo Burnett)广告公司,并自行回复对方的律师信和列出3大诉求,以及要求该广告公司须在48小时之内作出回应。
由于陈翠梅暂时未聘请律师,今日上午通过个人面子书自行发表“律师信”反击广告公司,更将该函件张贴至个人面书。
其信函主要提及3大要求,分别是要求公开《阿爸的牺牲》剧本、要求广告公司分别出示证明在2011年12月13日和2014年12月23日前已出现类似故事概念。
她要求广告公司,必须在48小时之内,即是在周六(2日)之前作出回应。
与此同时,李奥贝纳广告公司今日傍晚发表仅1段文字的回应文告。该公司认为,不适合通过社交媒体公开讨论这项争议。
文告说:“我们将向陈翠梅和其他人士启动法律程序,以适合的平台处理此事。这这情况下,我们不会继续回应社交媒体,由法庭来裁决。”
陈翠梅在面书表示,自己不打算撤回早前在面书指控李奥贝纳公司抄袭创意言论,同时会咨询律师意见,再决定是否采取法律行动。
她说:“这次事件之所以在网络上流传得沸沸扬扬,主要是许多艺术工作者都有类似的经验,但只能哑口吃黄连,不敢直接得罪广告公司。”
“当我的面子书贴了这些文字,大家终于觉得有人把这种侵权的事说出来,也就各自抒发怨言。若这件事只是我个人经验,也就是一则普通的帖子而已。”
较早前,李奥贝纳公司于周三(29日)发出律师信,要求陈翠梅停止发表言论,并删除面书毁谤言论一事。
该公司表示,陈翠梅指控毫无根据,即使该公司早前已向大荒电影公司解释,但陈翠梅持续在个人面书上作出虚假指控。
陈翠梅从6月25日起就在面子书撰写多篇文章,指控该广告公司今年为国油制作的新春广告《橡胶男孩》,涉嫌剽窃她的剧本。
她称,自己于2014年12月向李奥贝纳广告公司推销其剧本和概念,但后者却回拒她。只是,后来跟她概念雷同的《橡胶男孩》广告就出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