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于傍晚6时34分
(槟城30日讯)槟州首长林冠英称国阵无故的贪污指控是对他的政治迫害,企图毁其心灭其志,但他不会对恶毒的政治手段屈服,强调“宁可站著死,不愿跪著活。”
林冠英今日获准以100万令吉保释外出后,旋即从法庭步行到对面的槟岛市政厅召开记者会。
他说,反贪会对他进行的两项控罪明显是政治迫害,唯一目的是摧毁他作为首席部长的政治事业。
他强调本身已多次解释,与前屋主彭丽君的洋房交易是光明磊落,当中并无涉及任何强迫或从州政府获得任何的特殊关照,况且对方不是发展商,只是普通商人,与州政府没有商业往来。
他说,国阵一开始就将他低价购屋事件与山竹园卖地案牵扯在一起,但他今日被控的罪状中,根本无一与山竹园有关,证明这是一项政治迫害。
至于浮罗山背的土地转换用途,虽然获得州策划单位批准将农业用途地重划为住宅用途,但最终并没有获得槟岛市政厅的批准,该片土地至今依旧是农业地。
“我不明白,既然当中没有人受惠,那怎样构成贪污罪?”
他续称,有人试图将其低价购屋案件与雪兰莪前州务大臣基尔案相提并论,但这是错的,因为基尔的卖家损失500万令吉售卖房子,相反彭丽君在该交易中获得30万令吉的盈利。
他表明不会对如此肮脏、恶毒及企图摧毁他或槟州形象的政治把戏屈服,因为槟州是全马最廉洁的州属,他为槟州的公开招标、获得国家稽查报告赞赏等成绩感到自豪。
“打击不了行动党”
“我们绝不允许国阵向我们扒粪来掩盖他们的贪污丑闻,我们将在法庭上证明我们是冤枉地。”
他说,国阵可以提控他,但不能捣碎他的灵魂,也不能消灭他要让马来西亚免于贪污的的强烈渴望。
他认为,国阵无理由扣留他一夜,这是不必要地,因为他并不会逃跑,他揶揄,若他逃跑,对国阵来说反而是一件好事。
他不忘向国阵喊话,若国阵认为能以逮捕他来毁灭其志气或打击行动党和希联的团结,那就大错特错了,因为他们将更团结一致,为了改革自由、民主的马来西亚奋战不懈。
询及他会否暂时请假,他说目前一切照常运作,进一步决定还需待行动党开会议决。
人物志
林冠英于1960年12月8日出生在柔佛峇株巴辖,父亲林吉祥是柔佛振林山国会议员兼行动党国会领袖。
他于1982年加入民主行动党,4年后首度在马六甲代父出征竞选,以1万7000张多数票当选国会议员。
1987年10月,林冠英跟父亲林吉祥、林晃升及沈慕羽等106人因“茅草行动”而在内安法令下被捕,在被扣留长达18个月后获释。
林冠英于1989年出任行动党社青团团长,并于1990年以逾1万4000张多数票当选马六甲市国会议员。
1994年,他针对时任马六甲首席部长拉欣淡比仄拥有2742万财产事向反贪污局报案,并指拉欣淡比仄与15岁未成年马来少女发生关系一事。
他于1995年大选中成功蝉联马六甲市国会议员,同年受委为行动党副秘书长。
1995年2月,他因拉欣淡比仄一案而被控抵触煽动法令及出版及印刷法令,他在1997年被判罪成,罚款1万5000令吉,主控官针对判决提出上诉。
林冠英在1998年被判入狱18个月,因刑期超过一年而失去议员资格。
1999年8月25日,他因行为良好而提早获释,但因为5年内不能参选,未能在1999年和2004年大选上阵。
2008年大选,林冠英首度以秘书长身份率领行动党参加全国选举,在槟州大胜并出任首席部长。
民联在2013年大选中赢得2/3州议席,林冠英续任为槟州首长。
2016年3月,巫统打昔牛汝莪国会议员沙布丁在国会称,林冠英以280万令吉低价购买面积达1万165平方尺的豪宅,并影射此交易与山竹园脱售予私人发展商一事有关。
风波闹大后,林冠英与原屋主彭丽君个别受到大马反贪污委员会调查。
6月29日,反贪会拉大队前往设在光大的首长办公室逮捕林冠英,同天也逮捕了彭丽君。林彭二人隔日双双被控上法庭,其中林冠英面对两项控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