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1日讯)马来西亚旅游同业协会副会长(入境)拿督陈国良呼吁有关当局管制召车应用程式服务如“优步”(Uber)及GrabCar,以保障消费者的权益,达至企业公平竞争的局面。
陈国良发表文告表示,合法的德士经营者必须缴付各种附加费用,包括执照费,但是Uber及GrabCar的司机却例外,情况持续下去是站不住脚及不公平的。
他说,召车应用程式服务掴了政府一纪耳光,他们以私人轿车提供载送服务,却无须获得当局批准。
他表示,更甚的是,合法德士司机还必须面对执法单位的取缔,包括警方、陆路交通局、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旅游及文化部等。召车应用程式服务还未受到法律管制,倘若在法律管制下操作,会让情况全面好转。
他指出,如果乘客选择没有保险保障的私人德士司机服务,就必须承担自己的风险。
“召车应用程式的司机是否申请公共服务车辆执照及定期体检?车子是否每6个月定期到电子验车中心(Puspakom)进行检验?他们的车子是否贴上公司标志及为乘客投保?Uber车必须贴上公司的标志,以杜绝兼职人士及机会主义者,同时让乘客辨别及作出选择。”
系统漏洞有待加强
他表示,尽管手机程式召车服务能替乘客“过滤”劣等司机,但相关系统仍有漏洞需进一步加强。
他说,该软件系统只能侦测司机的手机,但并非司机本人,倘若Uber司机遭人偷窃手机,罪犯可伪装成司机抢劫乘客或作出具有伤害性的动作。
陈国良指出,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SPAD)于上个月已呈交“德士转型计划”予经济理事会,只待内阁通过后就能全面实施,这是值得赞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