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8日讯)伊党支持者大会堂全国宣传主任巴拉贞德兰今日抨击马华宗教和谐局主任拿督斯里郑联科,认为后者应该尊重穆斯林的权利。
他指出,宗教和谐只有先在尊重一个宗教的信仰和义务后才能达成。反之,这样的做法也能获得其他宗教的尊重。
他说,郑联科所说的一切主要都基于一种观念,但这却使得我国现有的脆弱和谐气氛可能会瓦解。
他解释,伊党主席拿督斯里哈迪阿旺会提呈修正伊斯兰法庭权限的私人法案,是穆斯林的一种权利和义务。
巴拉贞德兰今日发表文告表示,为了要确保穆斯林的义务能够达成,伊党才会要求修正该项法令,作为伊斯兰政党的道德和宗教义务。
他提到,哈迪阿旺提呈《2016年伊斯兰法庭(刑事权限)(修正)法案》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增加伊斯兰法庭的刑法,并非开拓法庭的司法管辖权。
他说,目前最高伊斯兰法庭的刑事管辖权,相比起民事法庭的架构来的更低。
郑联科昨日发表文告指出,任何声称非穆斯林在吉兰丹和登嘉楼伊刑法下不会受到影响的论调,是不正确的,因为犯罪行为的当事人和受害者都可能涉及非穆斯林。
他表示,伊刑法内所使用的一些术语都模棱两可,可能导致非穆斯林在伊刑法下面对执法单位的对付,甚至是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