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日讯)卫生部副总监拿督洛曼表示,卫生部将严厉对付在禁区违规销售香烟,以及贩卖香烟给未成年人士的商人。
他指出,昨日莎阿南一名商人在学校范围内销售香烟给学生,该名商人被控于触犯“2004年烟草管制条例”第8(2)条文,即销售香烟予18岁以下未成年人士,以及15(4a)条文在禁区内兜售烟草类物品,由于被告乃是初犯,最终被判处第一项罪名,监禁一天及罚款500令吉;第二项罪名罚款600令吉。
他说,当案件还在审理期间,法官以关心社会以及危害公众健康为主要考量。主控方兼卫生局负责官员也要求严厉对付
“卫生部将视以上为相当不负责任的行为,因为此举不仅抵触我国法律,年纪轻轻就沾染烟瘾是危险的行为。”
洛曼今日在文告中强调,贩卖香烟给未成年学生将危害他们的健康,同时也会带来祸害,因此卫生部将采取严谨的态度对之。
他指出,每年超过2万宗吸烟相关的死亡病例,因此为了提高公众健康安全,将鼓励民众举报违规的香烟商人,并且将以以上案件作为给公众的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