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4日讯)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指出,一个马来西亚发展公司(1MDB)与Aabar投资公司所进的35亿美元交易,并不需要得到他本人的批准。
他说,1MDB曾经分成数次,将总额35亿美元(约143亿100万令吉)的款项,支付予Aabar公司。
他表示,1MDB是基于之前所签署的合约,进行这项交易。
纳吉在国会下议院书面回答民主行动党八打灵再也北区国会议员潘俭伟的问题时指出,1MDB在进行这项交易时,并不得获得该公司顾问,即纳吉本人的书面批准。
纳吉在回应行动党金宝国会议员许崇信问题则表示,1MDB的顾问团,只是提问谘询,并没有参与这家公司的日常营运。
他说,顾问团没有并行政职能,1MDB所做出的决定和交易,都是由1MDB的管理层和董事局所决定。
他强调,国会公共账目委员会的报告,显示纳吉在1MDB丑闻中,并没有犯下任何的错误。
另一方面,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书面回答行动党振林山国会议员林吉祥的问题则声称,纳吉无法就公账会没有传召大马年轻富商刘特佐供证,发表任何意见。
她说,公账会是由朝野双方的国会议员共同组成,首相所代表行政机构,无法给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