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4日讯)政府首席秘书丹斯里阿里韩沙说,为强化政府部门内部的绩效及诚信,政府会落实在各部门较为“敏感”位子就职长达3至5年的官员,会在一定期限内被调动职位,这些官员会被转换到其他部门或单位工作的政策。
他表示,处于“敏感”位子的官员,分为4类,即这些官员在进行执法工作时,是与外界或客户直接接触者;涉及处理任何事项申请或能依赖其决定,可从申请者身上获得财务上的利益或酬劳的官员;从人们或客户直接征收税收或任何费用的官员,以及有关官员对申请者提出某项申请是否符合政府所规定资格,有酌情权。
他透露,作为推行调职政策第一阶段,政府今年4月18日起,便开始这项政策,即调动80名在财政部旗下发展和工程批发单位的官员,即其中55人已被调离至其他部门,另外25人在部门内部被调职。
“这不是‘一次性’的事项,反之这政策将会持续进行,尤其是那些负责资金、地契、执照及在执法单位就职的官员,将会经常被调动。”
阿里韩沙今日出席“2015年第一系列总稽查司报告:与媒体对话会”活动时,这么指出。
询及政府将如何付那些在多番重犯错误或出现舞弊行为的官员,或是否政府规定重犯者在犯头错误超过特定数次,如3至4次,该名官员就会被革职及永不被政府部门所录用的条例。
阿里韩沙表示,相对于重犯次数,当局认为更重要的其所犯下的错误,到底有多严重。
但他补充,若是发现多次重犯错误的官员,他本人将把相关事件向有关部门秘书长反映,以便当局能够给予该名官员特别警告。
“如果说,该名官员直接到部门警告,实际上警告是最轻微的惩罚,意味著其所犯下的错误其实没有到非常严重,因此这就不至于需被革职查办。”
他透露,相比指涉及屡次重犯同样错误的官员,当局调查发现,实际上,在许多不同案件上,是由不同官员所犯下错误,或不同的官员作出相似的违规行为。
他举例,这包括一些在过去在“A”部门盛行的弊端问题,或许第二年会在“B”部门发生。
值得一提的是,一名记者在现场询问我国政府会否考虑拟定新法令,若政府官员涉及严重贪污舞弊案件,如所涉案件总额超过数亿令吉的官员将被判死刑的建议。现场引起哄堂。
对于上述提问,阿里韩沙回应,当局目前没有接到任何官员提出类似建议,而政府也只会根据现有法令处理类似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