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9日讯)国家银行实行“中小型企业贷款重组计划”(SDRS)5个月期间,共收到1400件申请贷款重组,其中973件申请成功获批,涉及债务约11亿令吉。
财政部副部长拿督蔡智勇指出,因涉及法律行动和已经停止营业而不获批的申请,约20亿令吉债务;64%的贷款者在重组贷款后,已经有能力偿还其贷款。
他表示,这项计划让所有于今年1月至明年底期间,拖欠银行贷款不超过90天,申请债务重组的中小型企业,豁免被列入黑名单,即中央信贷参考资讯系统(CCRIS)。
他指出,这项措施能保证申请债务重组被批准的中小型企业,维持良好借贷记录之馀,也容易获得银行贷款,解决资金周转不灵的困境。
蔡智勇今天在财政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随著国内经济每况愈下,国家银行通过实行“中小型企业贷款重组计划”,指示国内银行协助面临财务困境的中小型企业。
申请重组贷款的条件,第一,相关申请必须在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内提交;第二,上述期间只能递交一次重组申请;第三,该中小型企业贷款不能再申请日后的90天内逾期;第四,相关申请必须最迟在三个月内获得批准。
蔡智勇强调,在这段期间内,同样的贷款不能申请第二次。
他举例说:“中小型企业业主本身可能同时有5种不同类型的贷款,若这其中一项贷款出现问题,他能够针对这项贷款来申请另一种不同类型的贷款。”
此外,贷款者必须先到国内任何一家银行提呈申请重组贷款,若遭拒绝,可以通过银行向小额债务决议委员会提出上诉。该委员会将会针对银行拒绝贷款的理由,与他们商议。
他也表示,如果借款人仍然逾期或无力偿还重组后的贷款,便属于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