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9日讯)2010年至2015年期间,共有6268宗穆斯林童婚的申请,非穆斯林则有2775宗。
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副部长拿督阿兹莎顿指出,根据大马伊斯兰教法司法局(JKSM)记录显示,相较于2010年的981宗穆斯林童婚案,2011年共增加了6.5%,即1045宗。而在2012年则增加4.5%至1095宗。
“然而,2013年开始减少了0.5至4.8%,即2013年有1090宗、2014年有1032宗以及2015年有1025宗。”
她说,根据国民登记局统计,非穆斯林方面,相起比2010年的553宗案件,2011年减少9.2%至502宗、2012年有468宗,惟2013年则有小幅度的增至514宗。
“204年至2015年的童婚案件有所下降,即2014年有410宗,并在2015年减至328宗。”
阿兹莎顿今日在国会下议院问答环节,回答巫统实必丹国会议员拿督沙巴威的提问时,如是指出。
童婚延伸更多社会问题
她表示,在童婚问题上,妇女部认为应该基于孩子应有的潜能全面发展机会,任何可能妨碍孩子发展的事务都应该被禁止,尤其在教育和健康方面,以便他们能够追求更加美好的未来。
她说,童婚会对孩子的身、心、灵,如健康、教育和金钱方面都会带来压力,尤其是女孩子。
“让没有能力基础的孩子结婚,意味著将作为一名丈夫和妻子或父母的沉重负担和责任,强加在他们身上。如果他们还没准备好承担这些重任,可能会在年轻的时候提出离婚或产生其他社会问题。”
她提到,妇女部除了为儿童提供教育外,也为父母们提供课程,让他们了解如何照顾孩子,以便孩子不会在未成年时就步入婚姻。
不过,阿兹莎顿在回应沙巴威的附加问题时指出,根据统计,童婚的离婚率只有0.44%,比起成年婚姻的离婚率来得更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