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8日讯)前一马发展有限公司(1MDB)首席执行员拿督沙鲁阿兹哈坦言,曾在1MDB前身,即登嘉楼投资局(TIA)董事局决定搁置发售伊斯兰中期票据(IMTN)后,一意孤行与大马投资银行签署发售债券的合约,而被董事局令其暂停职务。
根据国会公共账目委员会所发布的1MDB调查报告,沙鲁在听证会上指出,他身为TIA的董事,曾签署志期2009年5月22日的董事通知书,决定搁置出售伊斯兰中期票据的决定。
“我相信,我们是在5月22日签署相关通知书,但后来才发现大马银行已于5月15日开始预售有关债券,已经太迟了。”
不过,沙鲁强调,他在深入探讨公司章程及谘询公司秘书后,发现TIA公司章程第117条文规定,任何可能影响政府担保款额的决定,都必须先谘询联邦政府。
“我们当时向联邦政府寻求意见,当时并未发出中止(发售伊斯兰中期票据)的决定。”
根据公账会的会议记录,TIA董事局在沙鲁违反董事局的决定后,于5月27日冻结沙鲁的首席执行员职位。
纳吉未发授权信函
面对公账会成员一再追问为何执意违反TIA董事局的决定,沙鲁强调,他是在阅读公司章程并谘询章程中所阐明的相关人士后,做出上述决定。
询及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是否曾依据公司章程第117条文发出授权信函给他时,他却表示:“没有。”
会议记录指出,沙鲁在TIA董事局决定搁置发售伊斯兰中期票据后,于5月25至26之间与大马投资银行签署合约,债券于5月29日正式发售。
沙鲁在听证会中一再提及TIA公司章程第117条文,引起公账会成员追问,TIA及1MDB的公司章程是否相同,以及当时是否已经存在第117条文,他说:“是。”
不过,公账会在报告中指出,无论是公账会还是国家总稽查署,都不曾接获任何文件,证明TIA成立时,公司章程第117条文就已存在。
沙鲁也坦承,将TIA董事局冻结其职务的决定视为无效,因为如果要冻结其职务,必须先取得首相的首肯。
报告指出,根据总稽查署的检查,TIA董事局于2009年10月10日的会议记录,沙鲁在会议中提及,伊斯兰中期票据提前发售,是为了与穆巴达拉发展公司合作发展登嘉楼比东岛。
“大马银行也证实,TIA的特别顾问要求加速发售债券,不过,穆巴拉达在2009年5月23日发表声明否认涉及其中,总稽查署也发现,TIA在2009年4月8日所委任的特别顾问是拿督阿都阿兹阿赫希以及刘特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