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0日讯)南北大道公司将在今年6月,针对旗下主要大道的过路费调整,向政府提呈建议书。
南北大道公司大股东马友乃德集团首席执行员拿督依扎丁披露,南北大道公司旗下大道的过路费是否会调涨,该公司会在6月向政府提呈建议。
“我们正在与工程部洽商,结果可能会在6月揭晓。”
他今日在马友乃德集团50周年庆典上对记者,如是说。
之后,马友乃德集团发文告澄清,所谓6月的期限,并不代表会在6月决定南北大道公司旗下大道的过路费是否调涨。
“6月只是南北大道公司向政府提呈建议书的一个内部期限,并与政府特别是工程部,针对大道过路费课题总结讨论。”
南北大道公司旗下拥有的8条高速公路,包括南北大道(PLUS)、新巴生河流域大道、第二联邦公路、芙蓉-波德申大道、南北大道第二中环衔接大道、马新第二通道、古林-北海大道和槟威大桥。
“我们正在与工程部洽商,确切的答案将会在6月前公布。”
根据2038年才届满的南北大道特许经营权合约,南北大道公司每3年都可以重新检讨各个收费站的过路费,不过,该公司最后一次调涨过路费是在2005年。
针对此事,工程部长拿督斯里法迪拉尤索夫今日受访时指出,南北大道公司还未与工程部商谈过路费涨价事宜。
“我无法证实南北大道是否会涨价,因为南北大道公司和工程部根本都还未开会讨论过这件事。”
南北大道衔接大马半岛多州主要城市和道路,是南下北上必经之路,因此南北大道过路费的调整,受到全国人民的关注。
当十多条大道在去年10月15日起调涨过路费之际,南北大道公司宣布,旗下8条大道的过路费保持不变。
不过,工程部副部长罗斯娜之后发文告指出,在大道特许经营合约下,南北大道公司从2016年起,过路费每3年可调涨5%,而政府目前无意在南北大道合约于2038年12月31日届满时延长合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