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9日讯)总检察长欲在内阁提呈修订1972年官方机密法令,对付泄密者,惟内阁部长对此却持有不同的看法。
首相署部长拿督刘胜权坚称,只要泄密的信息是为了揭露不法行为,那泄密者就应该受到保护。
他表示, 有些事件可能存在滥权的情况,因此一旦有任何欺诈和贪腐的行为,公务员都应该通过可信的管道或单位做出检举, 如大马反贪污委员会以及执法机构廉政委员会(EAIC)等单位。“目前,根据举报人保护法,举办人不能够泄露出官方机密法下的信息。”
阿莎丽娜欢迎
刘胜权认为, 政府应该做出豁免,即使泄露的是官方机密法下的信息,但如果这是揭发腐败、滥权以及欺诈行为的信息的话,官方机密法就应该允许举报人受到保护。
不过,另一名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昨日在出席马华新春大团拜时,却对总检长丹斯里阿班迪的提案表示欢迎,并认为如今公务员泄漏了太多信息。
她指出,没有任何国家的媒体拥有完全的言论自由,就算是在美国也没有。
“我认为总检长是在说,如今是时候为大马做一些事情了。这有很多违背了的政府信息。这些你在其他国家都得不到,但你在大马却可以得到很多违背了政府的信息。”
通讯及多媒体部长拿督斯里沙烈赛益则认为,阿班迪要修订这项法令的决定,证明了政府正在解决这日益严重的问题。
“我们有责任确保给予我们的信任维持良好,因为这种行为(泄漏政府机密)可能会危机国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