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于晚上7时32分
(布城26日讯)检察长丹斯里阿班迪指出,大马反贪污委员会针对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卷入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的风波中,在《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和《刑事法典》下,进行两项调查,结果显示纳吉没有贪污滥权行为。
阿班迪表示,没有证据显示纳吉滥用首相身份,在主持内阁会议时批准政府成为担保人,由公务员退休基金局(KWAP)贷款40亿令吉给SRC国际公司。
他说,这份援引《2009年反贪会》法令进行的调查报告显示,公务员退休基金局批准贷款的程序,以及内阁成为贷款担保人的程序,都是根据程序进行。
他补充,内阁决定担任贷款担保人的过程前后,也没有任何证据显示,纳吉曾要求或是被任何一方承诺“行贿”。换言之,纳吉在此事件中也没有涉贪。
他说,在调查报告里,涉及内阁决定或行动的证据中,都没有反映出与纳吉存有利益冲突。“反贪会也承认,在其调查结果中,没有任何证人的口供指纳吉在此事出现舞弊行为。”
阿班迪今日在总检察署召开新闻发布会,针对纳吉和SRC国际公司的案件时,这么表示。
SRC在2012年向公务员退休基金局贷款40亿令吉,并获得内阁同意成为担保人。惟原本隶属一马发展公司(1MDB)子公司的SRC,却在获得贷款后,改由财政部接掌。由于纳吉兼任财政部长职,引起许多臆测和争议。
另一方面,阿班迪表示,援引《刑事法典》进行的调查报告指出,没有任何证据显示纳吉“知道”或“被告知”有一笔款项从SRC的户头汇入纳吉的私人户头中。
他说,纳吉也没有“准许”,把任何来自SRC的款项汇入其户头中。“证据显示,纳吉相信他所花费的所有款项,都来自于之前沙地阿拉伯王室存入其私人户头的捐款。”
2015年7月,《华尔街日报》爆出一笔7亿美元(约26亿令吉)款项被汇入纳吉私人户头,其中4200万令吉从SRC户头分3次汇入纳吉私人户头,而这笔款项被指是退休基金局借出的部分贷款。
日前,纳吉起诉马华前总会长敦林良实毁谤案中,纳吉在其答辩书中承认曾收取一笔来自SRC高达4200万令吉的款项,惟他并不知道该款项通过两个中介存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