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8日讯)槟首长林冠英起诉伊党全国宣传主任纳斯鲁丁诽谤案达致和解,后者今日同意撤回被指诽谤州政府有关海底隧道计划的文章,并缴付1万令吉堂费。
两人是在上午抵达法庭准备上庭时,被司法专员林宗方安排闭门协商逾一小时,双方代表律师也被拒于门外。起诉人代表律师为拿督穆勒里及答辩人代表律师旺拉米尼,在两名当事人协商期间,只能在外面静静等待。
林冠英是针纳斯鲁丁在2014年8月6日,于个人面书上发表“槟州海底隧道工程是以直接谈判方式进行而非公开招标”贴文,要求对方于24小时内撤文及道歉不果后,发出律师信。
双方同意和解后,纳斯鲁丁在法庭公开宣读和解声明时表示,该贴文毫无根据,同意撤回部分涉及林冠英的言论。唯其后遭司法专员林宗方纠正,指其所提呈的和解协议内文指明撤回所有该贴文言论,获得纳斯鲁丁同意。
另外,纳斯鲁丁也需自行承担1万令吉堂费。他事后强调,撤回面书贴文并不等同于向首长道歉。
林冠英较后受访时指,这是意想不到的结果,随著有关案件的结束,也证明了州政府的工程皆经过公开招标程序。
他说,槟州人民应该为这个结果感到骄傲,因为这显示了州政府的能干、可靠和透明(CAT)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