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日讯)内政部副部长马西尔指出,2009年至今,共有835人因使用假身份证而被控。
他表示,2009年至今年11月,执法单位共展开了1884次取缔行动,逮捕835人。
马西尔今日在国会下议院回答巫统宜力区议员拿督哈斯布拉的提问时说,除了展开执法行动,国家登记局致力于加强大马卡的安全功能,包括防伪技术。
他指出,政府曾在提升大马卡的实验室中,做出多项强化身份证特性的工作,包括无法轻易修改的小号字体和小头像,以及身份证的高耐用度。
他指出,政府为每一名出生者的人登记是非常重要的,此举能鉴定某人的国籍,以及为国家做规划。
他指出,在《1990年国家登记法令》第25(1)(e)条文下接受调查的案件,一旦罪成,可被判入狱最高3年,或罚款最高2万令吉,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