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于傍晚5时20分
(努沙再也2日讯)柔佛州政府今日宣布,2016年1月起全柔商店禁售电子烟,惟由于禁售令无法对吸电子烟烟民采取行动,州政府将从扩大禁烟区的做法,避免柔州子民染上电子香烟瘾。
柔州苏丹依布拉欣上周谕令,禁止全柔商店禁售店子烟,柔佛州行政议会今日召开会议,议决遵循苏丹指示。柔佛房屋及地方政府委员会主席拿督阿都拉迪夫及柔州环境与卫生委员会主席拿督阿育拉末会后召开联合发布会,宣布这项议决。
阿都拉迪夫表示,地方政府部门将援引1976年房屋及地方政府令法第171条文,即地方政府执照条例中,增加禁止售卖电子烟。
“不管是电子烟仪器,还是电子烟烟油,明年起都是禁卖品。违法者一旦遭检举,可被罚款最低500令吉,或最高2000令吉。”
他指出,全柔10个县地方政府在今日之后,必须各自在执照条列中增设条文,以便禁售令得以在全柔执行。
“目前全柔共有120间售卖电子烟的商品,这些商店在营业时,大多是向是地方政府申请杂货销售执照、电子产品销售执照或饮食执照等。”
阿育拉末则指出,卫生部在全柔禁售电子烟课题上将地方政府部合作,包括展开联合监督行动。
“实际上,我之前宣布电子烟禁售含尼古丁烟油后,卫生部检举8间售卖电子烟的商家,其中6间商店的烟油被充公,数量达616瓶,市值达2万3015令吉。”
他指出,售卖含有尼古丁的烟油触犯药剂法令,卫生部可对业者采取行动。
阿育拉末坦承,禁售令无法针对个人电子烟使用者采取行动,因此吸电子烟并不算违法。
“尽管如此,柔州目前有20个禁烟区,包括政府大厦、机场、室内公共场所及休闲公园等。州政府也将探讨在未来扩大禁烟区,并在禁烟区条例中加入禁电子烟条文。”
阿都拉迪夫表示,目前没有正式收到来自电子烟业者团体提呈的正式上诉,然而州政府在禁电子烟课题上是以全柔300万人的健康为重点。
“虽然有些业者是刚投资设立商店,但全柔人民的健康更重要。如今他们还有一个月的时间为事业谋求新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