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7日讯)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加米尔昨日向全国监督与吹哨者中心执行董事阿克玛纳西尔发出律师信,限制后者在两天内做出道歉,否则将起诉后者并索偿1000万令吉。
加米尔是通过代表律师阿德南于昨日,向阿克玛发出律师信。这封志期2015年11月16日的律师信,主要是要求阿克玛针对今年11月13日的言论做出道歉。
阿克玛早前揭露,加米尔滥用伊斯兰经济发展基金会的基金,作为2014年5月21日至29日到访美国的开销,该行程共花费41万979令吉56仙。
加米尔之后立即否认滥用伊斯兰经济发展基金会的款项,同时要求《大马内幕者》撤回相关报导。
加米尔要求阿克玛在本周三前做出口头及书面道歉,同时撤销这两天发表过的所有诽谤性言论,并承诺不会再发表任何诋毁部长名誉及诚信的言论和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