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7日讯)我国有意签署跨太平洋伙伴协议(TPP),而药物课题是该协议中的一项隐忧。希望联盟议员警告说,药物特别是生物制剂的药物,专利权不仅是5年保护期限而已,而可能是5年加上20年,甚至不断更新专利权。
社会主义党和丰区国会议员再也古玛在国会走廊召开记者会时说,大马现在使用的生物制剂药物包括治疗骨骼疏松的Forteo(每月1450令吉),治疗乳癌的Herceptin(每年28万令吉),治疗淋巴瘤的Rituximab(每剂5000令吉),治疗糖尿病的胰岛素类似物(每月136令吉)。
“大马政府每年的医药开销是固定的,也就是16亿令吉,如果这些药物因为专利权而价格高居不下,卫生部就只能控制发出的分量,部分病人会因此无法取得治疗所需药物,或者需要自掏腰包购买其中几种药物。”
他揭露,协议并非如贸工部所说的只有5年专利袄户,该专利可被延长至20年,甚至如果该药物发现可被用来治疗其他病症,该药物的专利保护,甚至可以再度更新。
民主行动党巴生国会议员查尔斯则表示,生物制剂是医药发展的新未来,大马也是2008年才开始使用,而大公司都已经对这块经济大饼虎视眈眈。
“跨太协给予5年至8年的专利保护期间,这段期间,你不能将它制成普通药物,这样平民百姓如你我,就无法便宜取得治疗自己病症的药物。”
他指出,尽管国际贸易及工业部不断强调竞争是好事,但专利保护的做法等同垄断,这也是违反自由贸易协定的精神。(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