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6日讯)槟首长林冠英表示,对高庭驳回他们的起诉感到震惊,他及槟州第二副首长拉玛沙米教授将会指示代表律师,就此案的判决上诉。
他发表文告说,他完全尊重法官,但这项判决在我国诽谤诉讼法上,创下了史无前列的新章。这与现有的法律个案完全相反。看来不管是来自哪里的记者,现在可以自由地写任何东西,并可以在未向受影响的一方作出资料求证前,即可将他所写的内容给刊登出来。
“我看不出在无需确认事实和真相,就直接单纯地报导出来,可以被解释为是‘负责任的新闻报导’。这种缺乏约束的情况,只会导致更多完全不顾事实真相的虚假和诽谤性报导。就目前法律的立场是,为确保报导的真实,报道之前需求证以确认事实。因此,我们坚持我们的观点及目前的法律地位,即报导前事先对事实作出验证是有必要的。”
他说,必需紧记的是,若无需就事实求证,那等于我国根本没有诽谤法,而他们就根本就不会提出诽谤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