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影5日讯)教总主席王超群今日代表董总、教总和独大有限公司,今日前往警局报案,要求彻查董总前主席叶新田没有依承诺移交所有新纪元教育私人有限公司的股份。
王超群指出,早在今年1月16日,叶新田就声称新纪元教育私人有限公司的股份已经全部移交给董教总教育中心,但其律师在处理董教总教育中心案件时,却无意中发现叶新田等三人依然拥有新纪元教育私人有限公司的股权。
“不仅如此,叶新田等人还把董教总教育中心的1500万令吉注入,对他们具有利益的新纪元教育私人有限公司,让大家非常担忧。”
他今日上午11时前往加影警局备案后,在董总会议室对记者如是说。出席者包括董总中委陈志成和独大董事赵燊儒。
根据11月1日的公司注册局(SSM)记录,叶新田、董总前署理主席邹寿汉和新纪元理事会主席林忠强三人为新纪元教育私人有限公司的董事,而叶新田、邹寿汉和前新纪元学院理事长王今仲皆持有1令吉股份,其馀1499万9997令吉股份则属于董教总教育中心。
2014年,董教总教育中心为了把新纪元学院升格为大学学院,配合高等教育部的要求成立了新纪元教育私人有限公司,以叶邹王三人为股东,此举却引起了争议,认为叶邹王有掏空董教总教育中心之嫌。
当时,叶新田等三人召开记者会澄清,该私人有限公司的股权已经全数转让予董教总教育中心,并承诺会把33为董教总教育中心董事都列为该私人公司的董事,惟如今却被发现,此三人依然拥有该私人有限公司的股份。
依照惯例,私人有限公司的股权分配协议可以在数名股东的同意下随意更改。
“这笔资金(1500万令吉)是华社的公有资产,如今却被(叶新田)因私人利益转移到一个私人有限公司(新纪元教育私人有限公司),令人感到担忧。”
他也指出,当时董总、教总和独大曾协议,若要转移1500万令吉至新纪元教育私人有限公司,必须完成两个先决条件,包括股份必须100%转移给董教总教育中心,以及该公司董事必须由三机构代表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