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日讯)根据调查报告指出,苏丹阿都哈林大桥引桥坍塌是由2个致命的严重错误所造成,即鹰架未根据设计架设及缺乏“合格”的监督。
根据分析,未根据设计图而架设的鹰架犯下重大的错误,导致鹰架无论在横向或纵向上都缺乏支撑的力量。
报告强调,鹰架无论在安装、完成、认证及使用许可上都缺乏“合格(Competent)”的监督,而这些疏忽、过失及不称职的监督是由一行人所导致的。
报告更指出,若在任何一个或一个以上的阶段有称职的监督,那这些严重错误架设的鹰架将会被发现,悲剧是可以避免的。
报告结果判定,必须为这些错误负上责任的包括Giga工程及建筑有限公司、承包商CergasMurni有限公司、Arup建筑顾问公司、槟城第二大桥有限公司、督导主任、工程师及签署鹰架使用许可的负责人。
另外,报告也发现,除了整平,在搭设鹰架前,没有任何地面调查及准备工作进行,而Harsco有限公司的鹰架图也未清楚指明及测试纵向鹰架的斜撑承重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