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讯)高庭今日驳回伊斯兰党主席拿督斯里哈迪阿旺与另4造,针对4名穆斯林挑战哈迪向国会提呈伊斯兰法私人法案的诉讼,所提出的初步反对。
这项初步反对是由哈迪阿旺、国会下议院议长丹斯里班迪卡、副议长拿督依斯迈、拿督斯里罗纳建迪及秘书罗斯米韩查所提出的申请,原因是他们认为4名起诉人,即曼梳沙亚、阿兹拉阿兹、哈斯比马布特拉及哈兹瓦尼,应通过入禀司法检讨申请来挑战有关事件,而非以入禀诉讼方式。
伊党总秘书兼哈迪的代表律师达基尤丁今日在庭外向媒体指出,高庭法官拿督阿斯玛比不批准这项初步反对,并择定于10月13日聆审4名穆斯林所提出的禁令申请,以及哈迪要求撤销诉讼的申请。
他指出,高庭驳回初步反对申请的理由是,这项初步反对缺乏完整的法律及理据论点。
哈迪的另一名代表律师为苏莱曼;班迪卡、依斯迈、罗纳建迪及罗斯米韩查则由高级联邦律师麦沙拉作为代表。
本案4名起诉人的代表律师为法里兹。
本案4名起诉人曼梳沙亚、阿兹拉阿兹、哈斯比马布特拉及哈兹瓦尼,则于今年6月4日入禀法庭申请禁令,阻止伊党在国会提呈《1965年伊斯兰法庭(刑事权限)法令》修正案。
这4人分别把哈迪阿旺、班迪卡、拿督依斯迈、罗纳建迪、秘书罗斯米韩查列为本案的第一至第五答辩人。
较后,哈迪阿旺于7月2日申请撤销4人欲阻止他在国会提呈伊刑法私人法案的诉讼,他指起诉人所提出的诉讼没有根据,而且作为一名国会议员,他有特权及免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