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7日讯)上诉庭三司今日推翻高庭的裁决,一致裁决选举委员会所发布的砂拉越选区划分的通告,是“有效”的。
以拿督莫哈末扎瓦威法官为首的上诉庭三司一致宣判,选委会针对高庭宣判该会重划砂拉越州选区的建议通告无效,所提出的上诉得直。
换言之,上诉庭今日推翻古晋高庭在今年5月宣布选委会在砂拉越选区划分工作无效的判决。
承审此案的另两名上诉庭法官,分别是丹斯里依德鲁斯以及拿督阿都拉曼。
在5月25日,古晋高庭法官拿督游贞桂以选委会发布的砂拉越州选区重新划分的通告,违反了联邦宪法,宣布无效。
选委会从今年1月5日起至2月4日,公开展示砂拉越州的选区划分的建议,把砂拉越州议席从原有71席,增加11席,至82个州议席。
当时高庭也在判决中谕令选委会,必须遵照选举法令的规定,重新对砂州新选区来划分程序。此宣判被视为标杆性的裁决。
不过选委会不满高庭裁决,而提出上诉。
阿都拉曼在宣读判词时表示,上诉庭不认同高庭指选委会对砂州议席重新划分的通告,没有遵从联邦宪法的判决。
无须公布细节
他表示,高庭指出选委会并没有公布选区划分建议的细节,是不正确的,选委会是跟从第1及2条条款公布有关的通告。
他说,选委会发出有关通告后,州选委会共收到64项选民抗议投报,并在2015年5月进行首次的听证会,但是答辩人不没有提出抗议,反之提出司法检讨申请。
他说,根据联邦宪法13列表第4条文,并没有要求选委会必须提供细节,所以选委会无须公布选区划分的细节,由于选委会所提出细节是充足,因此上诉庭无法接受高庭法官的裁决。
今年2月2日,人民公正党砂州联委会副主席兼峇都林当区州议员施志豪及巴南区选民保罗斯巴亚,针对砂拉越新选区划分建议通告,入禀高庭提出司法检讨申请。今年5月25日,古晋高庭宣判选委会重新划分砂拉越州选区建议所发表的通告,缺乏详情,并谕令选委会重新发表。
施志豪和及保罗斯巴亚的代表律师是赛鲁达斯和拿督安美嘉。施志豪在上诉庭裁决后表示,他们将就有关判决,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
代表选委会的律师高级联邦律师阿兹占较后在庭外说,诉方将上诉庭至联邦法院,并同时要求他们(选委会)在向首相提呈(选区划分研究建议)报告后知会诉方,以让诉方可申请暂缓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