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影4日讯)傅派全体董总中央常务委员及20位中央委员表示,在叶新田曾多次更替常委及中委人选,其铁定必须任期4年的说法,已不攻自破。
傅派董总主席陈大锦表示,叶邹不断通过媒体宣称,意指《董总章程》已严格规定董总中央常务委员、中央委员等的任期为4年,因此自2013年6月30日选出的董总主席,不能中途给予替换,必须直至2017年6月30日任满为止。
他说,2013年6月30日选出的职位,包括董总主席职在内的董总常委和中委等,若按照叶邹的逻辑和说法,这些委员也必须要任满4年,不能中途给予替换。
依据董总章程第5A.9条文,董总中委、常委及各小组委员之任期均为4年,连选得连任。唯主席任期不得连续超过2届。
“可是,在董总纷争尚未发生前及之后,在叶新田主持的董总常委会议与中委会会议上,进行了无数次董总常委和中委更替了,因此不能更替的问题,完全不攻自破了。”
另外,他指出,高庭法官瓦尔兹之已在3月20日宣判时表示,董总中央常务委员会不享有完整4年任期的任期保障。
“《董总章程》的第5A.9条文是规定了董总中央委员、中央常务委员及各小组委员之任期期限只能是4年,而不是保证享有完整4年任期的任期保障。”
秘书长傅振荃在今日出席原定召开的两造圆桌会议后的记者会上说,叶新田不断盗用董总名义发言,而其所使用的董总盖章确实伪造的。
他指出,虽然董总信头没有注册,无法阻止叶新田以董总名义使用该信头发函,但所有信函的参阅编号,就与董总行政部有别。“叶新田盖章与我们的有出入,因为我们董总的(盖章)尺寸跟叶新田(盖章)是不同的,叶新田这个是伪造的盖章。”